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制定印发《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我省将分两个时段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当前,我省着力实现“双碳”目标、倡导绿色出行,电动汽车保有量稳步增加,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需求持续增长。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降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成本,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动汽车消费,我省在充分衔接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统筹考虑云南电力系统负荷特性、居民用户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和成本等因素,决定实施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政策实施范围为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其中,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非经营性公益服务场所。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充电服务商、经营性充电设施不在实施范围。
《通知》明确,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设置低谷和非低谷两个时段,低谷时段为23时至次日7时、非低谷时段为7时至23时。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结合近两年我省负荷低谷时段以及其他省份做法考虑,不再细分为峰平时段,更能突出低谷时段充电的优势,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另一方面,居民用户电动汽车一般下班后充电,将大部分用户的充电时间设置为低谷时段,可有效降低充电成本。用户可以充分利用智能平台,通过电动汽车App设置充电时间,避免影响正常作息。
对于居民关心的电价问题,《通知》明确,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以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即每千瓦时0.51元作为浮动基价,低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2元,为0.31元;非低谷时段每千瓦时提高0.1元,为0.61元。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如果居民每周充一次电,充满需60度电、时长8小时,选择夜间低谷时段充电,每次充电费用将比政策执行前少12元,全年将少交624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政策执行更加灵活,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是否执行。选择执行的用户需要独立分表计量,不选择执行的仍按原方式计价。电网企业将免费做好充电桩计量表计安装、更换、调试等服务工作,并加大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和配套电网的增容改造力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扩大政策覆盖范围。
《通知》提出,与生活用电合表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可向电网企业申请免费安装充电桩计量表计,具备分表计量方可执行分时电价。(云南日报 记者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