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ob欧宝(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APP下载有限公司官网!
ob欧宝(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APP下载

扫一扫咨询详情

全国咨询热线:

400-125-3514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企业新闻
新闻动态News

联系热线

400-125-3514

微信号:xinjianzhu
手 机:17400003565
邮 箱:qurxin@qq.com
地 址:河南省

广州拟立法:小区新建停车位要同步建“充电设施”物业阻挠最高罚3万

发布时间:2023-11-28人气:

  当前,新能源汽车使用率日渐上升,但小区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困扰着许多人。日前,《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规定》明确新建物业小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比例要求为配建停车位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老旧小区也应充分考虑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物业服务人不配合、阻挠或者妨碍充电设施合法建设的或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罚款。

  为规范和促进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满足市民对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促进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定》提到,新建物业小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比例要求为配建停车位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其中,建设充电设施的,应当具备智能有序充电功能;预留安装条件的,应当满足停车位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改建、扩建物业小区新建车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规定》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进既有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具体分两种情况推进:符合条件的,应当将充电设施建设或者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不符合条件或者未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应当结合实际条件建设智能有序公用充电设施,或者在周边合理范围内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投放共享移动充电设施。

  《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人的义务,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申请人、供电企业、充电设施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勘查、用电安装、施工建设等工作,协助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和接入条件,不得阻挠或者妨碍充电设施的合法安装,不得违规收费。

  此外,当物业服务人发现充电设施的安装不符合建设要求或者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劝阻或者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提出,物业服务人不配合、阻挠或者妨碍充电设施合法建设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规收费的,由价格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充电设施如何报装?《规定》提出,在物业小区建设充电设施的,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人,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同时符合几个条件。

  首先,在车位产权上,要求拥有车位产权或者经车位产权人同意一年以上有效期限车位使用权,同一车位仅可以报装一个充电设施。

  其次,安装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和停车场应当已经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并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申请人可以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充电设施安装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测和确认。

  充电桩安装的一大现实难题是小区电容量不足。《规定》细化了解决途径:充电设施安装时,变压器为公共变压器的,由供电企业负责电力增容改造,变压器为专用变压器的,由专用变压器所有权人负责增容改造;新增变压器用地涉及业主共有用地的,由业主通过法定程序落实;增容困难的,供电企业应当通过智能有序充电的方式满足充电需求。

  《规定》强调了电力接入服务,要求供电企业受理申请人用电报装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会同申请人、物业服务人对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可行性开展现场勘查,符合安装条件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编制充电设施供电方案;不符合安装条件的,指导、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工程施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等工作。

  《规定》还提出“统建统服和共享”,要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依法接受物业小区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等的委托,提供物业小区充电设施统一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电企业应当支持物业小区居民采用临近车位共享、分时共享、多车一桩共享等模式,或者将自用充电设施接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运营平台合作共享。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400-125-3514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